|
回首頁
|
場地租借資料
提早計劃將會使節目更趨近完美,申請案件必須活動日期前二個月提出申請,預約後十四天內須要送件
審核,否則視同放棄此預約時段.預約電話:(04)22334105(轉6633分機)
藝術中心使用管理要點
藝術中心觀眾須知
藝術中心申請表(校外單位)
藝術中心申請表(校內單位)
藝術中心場地使用合約書
藝術中心使用注意要點(切結書)
藝術中心一樓位置圖 ,二樓位置圖
技術協調會聲明書(因事不克前來)
技術協調會會議紀錄表
申請表親自辦理或寄回(以郵戳日期為準)至
台中市404北區三民路三段289號 陳邑緁老師收
|